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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程序

《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》

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

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

《病残孩儿审批程序》

《不孕症抱养程序》

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》

《惠州市农村节育奖奖励办法》 

 

      
  申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程序
  
  ●办证对象:
  实行计划生育,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,可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,凭证可享受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相关奖励和优待。

  ● 办证程序:
   1、申请:
  夫妻双方共同向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,填写《申请表》一式三份,有工作单位的分别由本人单位加具意见,无单位的到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具意见。
申请时,提供以下资料:
  (1) 夫妻双方户口簿、结婚证明;
  (2) 孩子出生证、生育服务证、户口簿。
   2、审核发证:
  由属地镇(街道)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并发证。凭证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奖励和优待。
   3、收费标准:
  办证不收任何费用。

 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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